Quantcast
Channel: Chinese Blog – VisaTopia
Viewing all 312 articles
Browse latest View live

因犯罪原因导致的“不可入境”情况分析

$
0
0

移民美国的过程中,移民申请人的犯罪行为或者过往的犯罪记录很可能会给他的移民造成障碍。然而各种犯罪基于严重程度等等因素的不同造成的后果也有所不同。张大钦律师事务所将在本文中为您简要分析非公民的犯罪行为可能导致“不可入境” (inadmissibility),或翻译为“禁止入境”,的情况。

           一、涉及道德败坏的犯罪

首先最常见的可能导致禁止入境的情况是涉及道德败坏的犯罪(crime involving moral turpitude)。移民法本身并没有明确的内涵和外延界定什么是涉及道德败坏的犯罪,一般标准是认为有恶劣的主观动机,意识,或者意图的犯罪构成道德败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有欺诈意图的;有永久性窃取财物意图的;有严重伤害他人安全或者用武器伤害他人意图的;有不顾他人安全而有意识的进行危险行为的;和其他一些包括贩运毒品、卖淫嫖娼、妨害司法等恶劣行为的。相反的,一般来说,过失犯罪因为没有主观意图,通常不会被认为是涉及道德败坏的犯罪。一旦一个非公民被判犯有一项构成道德败坏的犯罪,除了两种例外情况之外,都将导致他被禁止入境美国。除了被法庭判处有罪以外,即使没有判决的情况下,正式认罪的情况也会被认定为构成犯罪并被禁止入境。

两种例外是青少年犯罪和单次轻微犯罪。青少年犯罪例外是如果犯罪发生时此人年龄不满18岁而且犯罪发生时间距离申请签证或者申请入境美国超过5年的,不会导致禁止入境。单次轻微犯罪例外是如果一个罪名的最大刑事处罚不超过监禁1年,而且这个非公民犯罪的实际判罚不超过6个月监禁的,也不会导致禁止入境美国。

            二、多次犯罪的

如果一个人,除了纯粹政治罪名之外,被判决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犯罪并且总的判罚监禁年数达到5年或者更多的,将被禁止入境美国。而且一次行为中触犯多个罪名,或者一次审判中判决多个罪名的,都将分别计算入“两个或两个以上犯罪”的数量。

            三、涉及管制药物的犯罪

所有涉及管制药物的犯罪(controlled substance offense)都会导致禁止入境。涉及管制药物的犯罪并不需要法庭正式判决,仅仅需要移民官有理由认为外国人涉及该类犯罪,就会导致禁止入境,某些涉及毒品贩运的犯罪甚至可能导致除本人外,从中获益的配偶和子女也会被禁止入境。具体的涉及管制药物导致禁止入境的情况张大钦律师事务所会在另一篇文章中分析介绍。

            四、涉及卖淫嫖娼的犯罪

如果一个非公民在申请签证或者入境美国之前的10年内有过卖淫嫖娼,或者试图进行卖淫嫖娼行为的,会被禁止入境美国。即使没有实际判决有卖淫嫖娼罪,如果一个非公民被移民官认为来到美国后会进行卖淫嫖娼行为的,也会被禁止入境美国。

            五、移民违法

过往的移民违法行为也会导致禁止入境。包括婚姻欺诈、移民申请中的欺诈、偷渡或者协助他人偷渡、伪造美国公民身份、伪造移民文件等等。

            结语

除了以上常见的几种违法犯罪相关的禁止入境情形之外,还有比如涉及恐怖主义、间谍、国家安全等原因的禁止入境情况。每一位希望移民美国的人都应该注意自己的过往行为和相关记录是否会潜在导致面临禁止入境的后果。如果有疑虑的,可以参考张大钦律师事务所其他关于申请豁免的文章,或者来电来信咨询。

本文原创版权属于洛杉矶张大钦律师事务所。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文中内容,仅限于一般情况的讨论。 如有个别案件特殊情况,可以联络张律师进行付费咨询,我们接受Zelle Quick Pay/venmo/wechat 等快捷在线支付方式。

工业市办公室: 17700 Castleton St. Suite 402, City of Industry, CA 91748

电话: (626)346-0909 /(949)250-1688/(626)295-2910

电邮: dzhang@visatopia.com

公司网址:www.visatopia.com

微信号:visatopia

中国当地直拨:95040343076 (北京时间凌晨1点到上午10点拨打这个中国电话号码,可以直通我们美国办公室。


移民局更新政策手册:未合法获取永久居民身份或未保持永久居民身份的绿卡人士无资格入籍

$
0
0

11月18日,移民局更新政策手册(https://www.uscis.gov/sites/default/files/document/policy-manual-updates/20201118-LPRAdmissionForNaturalization.pdf),明确了入籍申请人除了要满足入籍的相关要求外,在提交入籍申请时还需证明当初获取永久居民身份的合法性。如果申请人通过错误、欺诈、或违法的方式获得合法永久居民身份(包括美国政府因先前未发现申请人的重大失格事实,而批准了其调整身份或移民签证的情况),则该申请人没有入籍资格。

更新的政策也明确了USCIS会在审理入籍申请的过程中审查申请人是否已经放弃了其永久居民身份,如认定申请人已放弃永久居民身份,USCIS将在否决其入籍申请的同时,一并发出Notice to Appear 移民法庭出庭通知,启动针对该申请人的驱逐程序。

此外,如果入籍申请人因逮捕令触发了驱逐程序,其在11月18日(政策生效日)或之后提交的入籍申请将被否决。

由于入籍要求涉及到许多法律概念,纷繁复杂,疫情之下如何保持合法永久居民身份对于需要往返美国的绿卡人士来说又是一个难题,如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的移民律师,避免擅自轻率提交入籍申请,造成严重后果。

本文原创版权属于洛杉矶张大钦律师事务所。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文中内容,仅限于一般情况的讨论。 如有个别案件特殊情况,可以联络张律师进行付费咨询,我们接受Zelle Quick Pay/venmo/wechat 等快捷在线支付方式。

工业市办公室: 17700 Castleton St. Suite 402, City of Industry, CA 91748

电话: (626)346-0909 /(949)250-1688/(626)295-2910

电邮: dzhang@visatopia.com

公司网址:www.visatopia.com

微信号:visatopia

中国当地直拨:95040343076 (北京时间凌晨1点到上午10点拨打这个中国电话号码,可以直通我们美国办公室。

移民过程中涉及管制药物的法律风险

$
0
0

美国的移民法是一套基于联邦宪法而又自成一体并且涉及面很广的复杂的法律系统。在美国的联邦-州二元制的政治法律制度下,每一个想要移民美国而尚未成为美国公民的人都需要注意一些独特的细节。其中非常值得警惕的一点是所有管制药物(controlled substance),包括在部分州合法的大麻,均可能导致移民法上的严重违法后果。在这里张大钦律师事务所为您简要分析以下一些可能导致移民法律后果的情形。

近几年来,美国很多州都立法将大麻使用合法化,截至2020年1月,在加州、华盛顿州等11个州,21岁以上成年人可以合法以休闲为目的使用大麻,另外30多个州允许以药用目的使用大麻。但是作为联邦法律的移民法,对管制物品的定义只取决于同为联邦法律的管制药品法案(Controlled Substances Act)中规定的5个列表其中就包括了大麻。因此,根据移民法相关条文的规定,一旦非公民被判处涉及包括大麻在内的所有管制药物的罪行都会导致面临禁止入境美国(inadmissibility)或者会被依法被遣返(deportability)。具体的管制药物列表可以看美国毒品执法局网站公布的列表:https://www.dea.gov/drug-scheduling

首先会导致最严重后果的是毒品贩运(drug trafficking),包括非法进口、运输、销售所有管制药物列表上的物品的行为都可能会构成毒品贩运。在移民法层面,毒品贩运罪被认为同时属于加重重罪(aggravated felony),涉及道德败坏的犯罪(crime involving moral turpitude),和特定的犯罪(particularly serious crime),因此会导致依法被遣返和禁止入境,也会丧失难民或者庇护身份,并且几乎没有任何豁免可能。

除了毒品贩运之外,其他和管制药物有关的犯罪都可能会导致被禁止入境或者被遣返。首先被判决有任何涉及管制药物的犯罪行为的都会被禁止入境美国;同样的,除了单次仅持有30克以下大麻(single incident that involved simple possession of 30 grams or less of marijuana)之外的其他涉及管制药物的犯罪,都会构成被遣返的情形。

即使是未被判有罪的情况下,如果非公民在入境美国以后的任何时间内发生管制药物成瘾或者滥用(drug addict or abuser),也都会构成依法被遣返。而尚未入境的非公民在入境时如果被认定为有管制药物成瘾或者滥用的情形(current drug addict or abuser),或者边检官员有理由认为其曾有毒品贩运行为的也会被禁止入境美国,这类情况甚至会导致他的非公民配偶和子女如果过去5年曾经从毒品贩运行为中受益的都会被禁止入境。

除了大麻之外,据美国司法部网站公布,在管制药物二类名单上的芬太尼(fentanyl)也有不少是来自中国进口,而在中国芬太尼一度是合法制造,销售,和使用的药品。因此来自中国的移民者,尤其是医疗产业相关从业人士需要特别小心,避免进行任何与芬太尼的制造,销售,或者使用相关业务,以免让美国移民执法部门认为参与毒品贩运。

美国移民法中,由于联邦和州之间,外国与美国之间,都存在不同的立法标准和执法标准,都会导致潜在的移民风险,尤其是大麻、芬太尼等,在某些州或者某些其他国家可能合法使用的管制药物,却都可能导致移民上的负面后果,甚至丧失绿卡或者其他合法身份。因此张大钦律师事务所提醒您避免任何涉及管制药物的行为。

本文原创版权属于洛杉矶张大钦律师事务所。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文中内容,仅限于一般情况的讨论。 如有个别案件特殊情况,可以联络张律师进行付费咨询,我们接受Zelle Quick Pay/venmo/wechat 等快捷在线支付方式。

工业市办公室: 17700 Castleton St. Suite 402, City of Industry, CA 91748

电话: (626)346-0909 /(949)250-1688/(626)295-2910

电邮: dzhang@visatopia.com

公司网址:www.visatopia.com

微信号:visatopia

中国当地直拨:95040343076 (北京时间凌晨1点到上午10点拨打这个中国电话号码,可以直通我们美国办公室。

联邦法院叫停10月8日DOL提高H1B、PERM适用薪水以及DHS关于H1B项目改革的两项新规

$
0
0

今年下半年以来,H-1B签证的命运可谓一波三折。10月8日,劳工部(DOL)发布了大幅提高H-1B和PERM劳工证适用薪水的暂行最终规章(interim final rule),该规章在出台的第二天10月9日即刻生效。同一天,国土安全部(DHS)也发布了针对H-1B项目改革的新暂行规章,该规章一是修改了H1B专业职位的定义,要求H1B受益人所持学位必须与H1B职位直接关联,如受益人所持学位比较宽泛,将不再符合专业职位的要求; 二是加强了对第三方劳务派遣形式的H1B申请的限制,将严格审核此类H1B的雇佣关系,并且将此类H1B有效期限制为一年。 该规章原定12月8日生效。这两项新规结合在一起,几乎对原本能够通过使用一级普遍工资申请H-1B的新毕业留学生、职场新人,或专业较宽泛、与H1B职位不高度匹配的H1B受益人造成毁灭性的打击。IT企业因广泛应用第三方劳务派遣形式,也将受到巨大冲击。

关于两部新规的详细内容,请看张大钦律师事务所早前发布的博客文章: 移民局和劳工部10月8日大幅提高H-1B和劳工证适用薪水

当时张大钦律师就认为,鉴于这两项法案造成的极大负面影响,可能会有移民权益组织针对这两项新规的制定发起诉讼,向法庭要求禁令以暂停新规的执行。果不其然,12月1日就传来了暂停这两份新规的喜讯,受理Chamber of Commerce v. DHS一案的北加州法院法官宣布在全美范围内暂停这两项新规的执行。理由是这两条新规虽然属于暂行最终规章,可以不经过公示和公众评论的立法程序就直接生效,但前提是相关政府部门必须提出有力的、充分的、具有实质性的理由来表明该新规有跳过上述相关程序、直接生效的合理性。法院认为此次劳工部和国土安全部并没有拿出充分的证据(good cause),因此这两条规章在立法程序上并不合理。

据悉,该判决普遍适用,并不仅适用于诉讼各方。DOL将花费几天时间对OFLC数据库进行更改,以反映实行加薪新规之前的工资。

这两项新规被叫停,暂时缓解了H1B和EB2、EB3移民申请的难度,但目前尚不确定DOL / DHS是否会对该判决提出上诉,或者在不修改新规细则的情况下重走标准立法流程,让这两项新规在数月后卷土重来。另外,DHS在今年10月28日出台的H-1B抽签改革草案目前也还处在立法流程中,详情请见: 美国国土安全部DHS提出H1B改革草案:使用基于工资等级的选择程序代替现有H1B随机抽签, 该草案一旦生效,将对使用低工资等级进行抽签登记的H1B造成极为不利的影响。 张大钦律师在此提醒广大H1B和劳工移民申请人,在这个多事之秋,如申请条件已经成熟,应该抓紧机会立即行动。

本文原创版权属于洛杉矶张大钦律师事务所。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文中内容,仅限于一般情况的讨论。 如有个别案件特殊情况,可以联络张律师进行付费咨询,我们接受Zelle Quick Pay/venmo/wechat 等快捷在线支付方式。

工业市办公室: 17700 Castleton St. Suite 402, City of Industry, CA 91748

电话: (626)346-0909 /(949)250-1688/(626)295-2910

电邮: dzhang@visatopia.com

公司网址:www.visatopia.com

微信号:visatopia

中国当地直拨:95040343076 (北京时间凌晨1点到上午10点拨打这个中国电话号码,可以直通我们美国办公室。

因misrepresentation原因导致的不可入境的情况分析

$
0
0

申请人通过欺诈(fraud)或故意虚假陈述(willful misrepresentation)的方式,以获得移民法(INA)上的利益,将被判定为inadmissible.

判断申请人是否有故意虚假陈述(willful misrepresentation),需要判断申请人是否故意虚假陈述了重大事实。判断申请人是否因故意虚假陈述而inadmissible,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判断申请人是否有欺诈(fraud),需要判断申请人是否明知且故意做出重大事实的虚假陈述,以意图欺骗对方。判断申请人是否因欺诈而inadmissible,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欺诈和故意虚假陈述是不同的行为,但都会导致inadmissibility。欺诈和故意虚假陈述相互关联,但又不尽相同。故意虚假陈述(willful misrepresentation)inadmissibility的所有要素都包含在欺诈(fraud)inadmissibility的要素中。同时,欺诈(fraud)inadmissibility的要素还要求当事人主观故意(intent)和客观上美国政府官员相信当事人的虚假陈述并授予其移民法上的权益。因此,构成欺诈 (fraud)inadmissibility的申请人,一定也构成故意虚假陈述 (willful misrepresentation)inadmissibility.

举例1:移民官发现A因为欺诈获得移民法上的权益,则A同时构成fraud inadmissibility和willful misrepresentation inadmissibility.

如果,申请人作出了欺诈/故意虚假陈述,但未能成功获得移民法下的权益,美国政府官员没有相信申请人的虚假陈述并授予其权益,申请人构成故意虚假陈述(willful misrepresentation)inadmissibility。如果能证明申请人主观故意(intent)欺骗美国政府官员,申请人构成欺诈(fraud)inadmissibility。在此种情况下,欺诈(fraud)inadmissibility免除了最后一条要素,即要求美国政府官员相信了申请人的虚假陈述,并依据此授予了申请人权益。

举例2:移民官发现B不存在欺骗的主观故意,但B的行为符合欺诈的其他所有要素,B不构成fraud inadmissibility,但依然构成willful misrepresentation inadmissibility.

获得移民法下的权益

美国移民法下的权益,包括:移民或非移民签证,回美证,难民旅行证件,过境卡,美国护照,入境美国,身份延期,身份转化,再次入境许可,豁免两年外国居留要求,工作许可,Parole,自愿离境,调整身份,要求中止驱逐出境。

申请人为申请美国移民法的权益所提交的证明材料,本身不属于移民法下的权益,但它们可能会被用于发现故意虚假陈述或欺诈行为。

虚假陈述

虚假陈述,通常是指与事实不符的行为和语言。虚假陈述的形式包括口头陈述,书面申请,或提交的文件中包含虚假信息。该虚假陈述需与申请人的移民法权益相关。如果申请人的虚假陈述与该移民法权益不相关,申请人不会因虚假陈述而不可入境。

主观故意

主观故意,仅当申请人故意作出虚假陈述时,申请人不可入境。主观故意是指申请人明知自己所陈述的内容或提交的内容为不真实的内容,却依然继续做出或继续提交。移民官在判断申请人是否具有主管故意的时候,需要确定申请人知道其陈述事项不真实,主观上是否明知且故意提出虚假事实。

沉默或不主动提供信息,申请人保持沉默或不主动提供信息,其本质上不构成欺诈或虚假陈述。但如果有证据证明申请人能合理了解到所寻求信息的性质,并故意向移民官隐瞒该信息,则移民官可以认定申请人有意识的隐瞒和虚假陈述重要事实。

举例3:申请人已经合法结婚了,并与其配偶分居20年。在这期间,申请人与第三人作为家庭伙伴同居10年,直到对方死亡。几年后,申请人联系到了他的法定配偶,在移民申请中陈述到来美国和他的配偶一起生活。

在这个例子中,申请人没有主动揭露他过去20年复杂的婚姻史,申请人也没有被特殊问及这段历史。法律上申请人和其法定配偶还保持有婚姻关系,也没有证据证明申请人与其配偶结婚是为了获得移民利益。因此,申请人给出了合理准确和正确的答案,他未能透露自己复杂的婚姻状况并不构成对事实的故意隐瞒。

举例4:申请人是俄国军人,在二战期间被德军捕获,被迫在纳粹集中营担任武装警卫。申请人在申请签证的时候被问及现在和过去的军队服役记录,申请人揭露了他服役俄国军队的历史,但没有提及担任纳粹集中营武装警卫的历史。当申请人被要求提供更多服兵役信息时,申请人依然只提供了俄国军队服役信息。

在这里例子中,申请人可能完全意识到自己在集中营的历史与该官员的问题有关,但申请人仅提供了部分答复,他故意的隐瞒了部分信息。因此,该申请人的故意隐瞒事实构成了故意虚假陈述。

拒绝回答问题,并不意味着作出了虚假陈述。但在移民官审理或面试期间,拒绝回答移民官问题可能导致申请被拒。

虚假陈述由代理人作出,如果虚假陈述是由申请人的律师或代理人作出的,如果确定申请人知道代理人的行为,申请人将承担责任。这包括代理人协助申请人非法入境而在边境作出的口头虚假陈述。 此外,除非确定申请人缺乏行使判断力的能力,否则申请人需要对代理人的虚假陈述承担责任。

虚假陈述由18岁以下未成年或精神上无行为能力(Mentally Incompetent)人作出,移民法上没有仅仅因为年龄或精神状况排除申请人被判定为欺诈或故意虚假陈述inadmissibility。但欺诈和故意虚假陈述都需要是申请人有意为之(willfully)。实践中,移民官可以发现申请人由于年龄或精神上的问题,不能独立形成欺诈或故意虚假陈述的意识(willfully),因此不构成欺诈或故意虚假陈述inadmissibility.

移民官在考虑未成年或精神上的无行为能力人是否构成欺诈或故意虚假陈述时,会整体考虑申请人的年龄,受教育程度,背景,精神,理解程度,辨别是非的能力和其他相关因素。

及时撤回,意味着申请人及时撤回虚假陈述,效果作用为虚假陈述从未发生。及时撤回需要申请人自愿并及时的撤回。申请人必须在移民官揭露之前或在提供虚假证词的程序结束之前纠正其陈述。 如果是针对官员的问题做出的撤回,则是自愿的和及时的。在此期间,移民官可以给申请人提供解释或纠正潜在的虚假陈述的机会。因此,申请人可以以及时撤回作为欺诈或故意虚假陈述不可入境的抗辩理由。

重大内容

重大内容,指虚假陈述是针对重大事实内容的陈述,且该内容与申请人是否能获得移民权益有关。

美国最高法院制定了是否为重大内容的判断规则。如果隐藏或陈述的事实有能够影响移民官的最终决策的能力或趋势,则该内容是重大内容。如果申请人的陈述让他获得了本不能获得的移民权益,则该陈述是重大内容。

无害的虚假陈述,不是关于重大内容的陈述,因为该陈述与申请人申请的移民权益无关。申请人不会因为作出了无害的虚假陈述而被判不得入境。但在酌情决定是否给予利益时,仍可以考虑无害的虚假陈述。

虚假身份,申请人虚假陈述其身份,从一开始就阻止了移民官审查其能否有资格获得移民权益。除非申请人举证证明其关于身份的虚假陈述与是否有资格获得移民权益无关。

虚假陈述的对象必须是美国政府官员

申请人向美国官员作出欺诈或故意虚假陈述。如果申请人向其他个人或组织作出欺诈或虚假陈述,不构成移民法上的不可入境。

国务院90天规则

国务院制定了90天规则帮助领事官员判断申请人违反其非移民身份,或其行为与申请人在申请签证时或入境时对签证官或移民官的陈述不符,是否涉及故意虚假陈述。比如,申请人申请B1/B2旅游签证来美国,但入境90天以内申请转换为F1学生签证,则推定该申请人在申请B1/B2时有故意虚假陈述。同理,申请人申请F1学生签证来美国,但入境90天内递交了移民申请,则推定该申请人在申请B1/B2时有故意虚假陈述。因此,申请人在入境美国后90天以内从事此类行为,则推定为故意虚假陈述。

尽管90天规则是国务院明确写进了FAM的规定,用于指导国务院的官员。但90天规则不强制适用于美国移民局的官员。移民官必须考虑申请人的所有情况和因素,判断申请人是否有故意虚假陈述。尤其是申请人在签证面签后或入境美国后的短暂时间内,违反移民法的行为或其发生与之陈述不一致的行为,会被认定文故意虚假陈述。移民官需要小心谨慎的评估不同的情况以发现潜在的欺诈或故意虚假陈述。如有必要时,根据现有程序,移民官会将案件转交国家安全欺诈侦查。

结束语

移民官在评估是否构成欺诈/故意虚假陈述 (fraud/willful misrepresentation) inadmissibility时,考虑所有事实和情况。在决定是否适用inadmissibility时,移民官会时刻记得欺诈、故意虚假陈述惩罚的严厉性。如果移民官判定了申请人inadmissibility,则该申请人终身将被禁止入境,除非该申请人获得了豁免。

本文原创版权属于洛杉矶张大钦律师事务所。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文中内容,仅限于一般情况的讨论。 如有个别案件特殊情况,可以联络张律师进行付费咨询,我们接受Zelle Quick Pay/venmo/wechat 等快捷在线支付方式。

工业市办公室: 17700 Castleton St. Suite 402, City of Industry, CA 91748

电话: (626)346-0909 /(949)250-1688/(626)295-2910

电邮: dzhang@visatopia.com

公司网址:www.visatopia.com

微信号:visatopia

中国当地直拨:95040343076 (北京时间凌晨1点到上午10点拨打这个中国电话号码,可以直通我们美国办公室。

移民法上关于虚假宣称自己是美国公民的后果

$
0
0

美国公民拥有重要的权利和义务,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以及在美国居住的权利。因此,国会规定了虚假宣称自己是美国公民,为了获得移民法,联邦法或州法下的权益或目的,将被禁止入境。

1996年9月30日之前,虚假宣称自己是美国公民,将会基于欺诈或故意虚假陈述而被禁止入境。由于日益见涨的非公民使用欺诈手段获得联邦法下的权益,国会在IIRIRA中单独列出了虚假宣传自己是美国公民而被禁止入境的条款,并于1996年9月30日生效。

区分欺诈和故意虚假陈述,与虚假宣称自己是美国公民具有重大意义。因为申请人因为欺诈或故意虚假陈述而被禁止入境,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可以申请豁免(waiver)。但虚假宣称自己是美国公民,一般在申请成为永久居民时不能获得豁免。

以下表格区分了欺诈和故意虚假陈述,以及虚假宣称自己是美国公民的异同。

禁止入境的根据 行为 目的 行为对象 豁免
欺诈或故意虚假陈述 INA 212a(6)(C)(i) 欺诈,故意虚假陈述,或1996年9月30日之前虚假宣称自己是美国公民。 移民法下的权益 移民法授权的政府官员 大多数都可以豁免
虚假宣称自己是美国公民 INA 212(a)(6)(C)(ii) 1996年9月30日以及之后虚假宣称自己是美国公民 移民法,联邦法或州法下的任何权益或目的 任何政府官员或非政府官员 大多数都不可以豁免

移民官员在判断申请人是否属于虚假宣称自己是美国公民而被禁止入境,需要满足如下三个条件:

  1. 申请人宣称自己是美国公民。
  2. 申请人是虚假宣称。和
  3. 申请人虚假宣称自己是美国公民是为了获得移民法,联邦或州法下的任何权益或目的。

宣称美国公民

移民官需要首先判断申请人是否宣称自己是美国公民。申请人宣称自己是美国公民的形式包括口头面试,书面申请,或提交文件,与申请人是否宣誓没有关系。

与欺诈或故意虚假陈述不同,申请人宣称自己是美国公民不需要向移民法下授权的美国官员作出,作出的对象可以是任何联邦,州或当地的官员或私人,比如雇主,学校,等等。

美国公民(U.S. Citizen Status)和美国国民(U.S. National Status)不是不同的概念。美国国民包括美国公民和非公民。美国公民是任何出生在美国或出生后获得美国国籍的人。虚假宣称自己是美国国民(U.S. National Status)不会导致因虚假宣称自己是美国公民而被禁止入境,但该申请人可能会因为欺诈或故意虚假陈述而被禁止入境。在2009年4月3日之前使用的I-9表格,要求确认雇员是否是美国公民或美国国民身份。早期的表格没有区分美国公民和美国国民,因此在该表格上虚假选择是美国公民或美国国民,不会一定导致申请人因虚假宣称自己是美国公民而被禁止入境。但申请人需要向移民官证明他/她能够区别美国公民和非公民国民,并且他/她在I-9上的选择是宣称非公民国民,而不是美国公民。2009年4月3日之后的I-9表格中区分了美国公民和非公民国民。

虚假宣称的时间点在1996930日或之后

虚假宣称自己是美国公民的行为必须发生在1996年9月30日之后,才可以因为虚假宣称自己是美国公民而被禁止入境(inadmissibility)。如果该行为发生在1996年9月30日之前,行为人可能会因为欺诈或故意虚假陈述而被禁止入境,但不会被判宣称自己是美国公民而被禁止入境。

为了获得移民法或任何联邦法或州法下的权益或目的

行为人为了获得移民法或联邦法或州法下的权益或者实现一定的目的,虚假宣称自己是美国公民,可以因虚假宣称自己是美国公民而被禁止入境:

  1. 有直接证据或间接证据证明,行为人虚假宣称自己是美国公民的主观意图为了获得移民法或联邦法或州法下的权益或实现一定的目的。且
  2. 美国公民是获得上述权益或实现其目的的重要因素。

主观目的为了获得权益

判断行为人虚假宣称自己是美国公民时,是否主观目的是为了获得权益,要根据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判断。行为人有责任例举直接证据或间接证据,证明其主观没有获得权益的意图。

判断美国公民身份是否是获得上述权益的重要因素时,是客观的判断标准。如果该权益要求申请人必须具有美国公民身份,或宣称自己是美国公民能影响到官员决定是否批准或拒绝此权益申请,则美国公民身份是重要因素。行为人有责任证明美国公民身份与获得权益无关。权益包括但不限于,获得美国护照,进入美国,获得就业机会,获得贷款,等其他联邦法或州法下要求美国公民身份的的权益。

如果美国公民身份与申请的权益无关,则行为人不会行为虚假宣称自己是美国公民而被禁止入境。除非有证据证明行为人的行为是为了实现移民法,联邦法或州法下的目的。因此,行为人为了实现不正当的目的,虚假宣称自己是美国公民是,即便不涉及任何权益申请,也可能因为虚假宣称自己是美国公民而被禁止入境。

主观目的为了实现一定目的

判断行为人虚假宣称自己是美国公民时,是否主观目的是为了实现一定目的,要根据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判断。行为人有责任例举直接证据或间接证据,证明其主观没有实现一定目的的意图。

判断美国公民身份是否是实现其目的的重要因素时,是客观的判断标准。如果实现该目要求申请人必须具有美国公民身份,或宣称自己是美国公民能影响到行为人是否能实现其目的,则美国公民身份是重要因素。行为人有责任证明美国公民身份与实现目的无关。目的包括规避不利法律后果,比如,规避遣返程序,规避移民官的检查,非法工作,等等。目的也包括积极的目的,比如,在申请联邦或州法下的权益时,该权益并不仅限于美国公民,但美国公民可以少递交一些证明文件,等等。

案例1:一个人因为违法行为被警察逮捕时,宣称自己出生在波多黎各(美国自由邦)。在这个案例中,并没有证据证明他虚假宣称自己是美国公民是为了规避国土安全局移民程序。并且他的行为并不会导致不同结果,因为警察逮捕嫌疑犯时,对美国公民和外国人的程序是一样的。因此,他虚假宣称自己是美国公民,不会导致禁止入境(inadmissibility)。

案例2:在国土安全局审讯中,外国人两次声明自己是美国公民。他没有证明他虚假宣称自己是美国公民不是为了规避遣返程序。他也没有证明美国公民身份不会影响遣返程序。因此,他虚假宣称自己是美国公民,导致禁止入境(inadmissibility)。

案例3:雇主给一个没有工作许可的外国人工作机会。外国人在填写I-9表格时,勾选了美国公民,以规避要求提供有效的工作许可文件。因此,该外国人虚假宣称自己是美国公民,导致禁止入境(inadmissibility)。

案例4:在申请州法规定下的执照时,该执照签发不限于美国公民,但外国人需要比美国公民提交更多的文件。尤其是外国人需要提供文件证明其合法身份或工作许可。如果外国人宣称自己是美国公民以避免提供更多文件,则该外国人因虚假宣称自己是美国公民而被禁止入境(inadmissibility)。

行为人的虚假宣称行为必须是为了自己的利益

只有当外国人为自己的权益作出虚假宣称时,该外国人才被禁止入境。如果某外国人虚假宣称了另一外国人是美国公民,那么作出虚假宣称行为的外国人不会因为虚假宣称美国公民而被禁止入境。

当行为人的目的是进入美国时

当一个外国人在美国海关处,虚假宣称自己是美国公民或美国国民,而被移民官允许进入美国。该行为人虽然实质上进入了美国,但在法律上,他仍是禁止入境(inadmissibility)。边境检查官不能阻止美国公民或美国国民回国。美国公民或美国国民在进入美国时,不需要接受外国人进入美国的检查程序。因此,一个外国人如果虚假宣称自己是美国公民进入美国,不仅仅会因为虚假宣称自己是美国公民而被禁止入境,还会因为外国人没有经过检查(inspection)进入美国而被禁止入境。

由代理人作出虚假宣称行为

如果申请人的律师或代理人作出了虚假宣称行为,申请人为此承担后果。包括在入境时,帮助申请人非法入境而口头作出的虚假宣称行为。另外,如果申请人听从了他人的建议,自己作出了虚假宣称自己是美国公民的行为,申请人也对此承担责任。

及时撤回

在欺诈或故意虚假陈述案件中,行为人如果及时撤回了其欺诈或虚假陈述,则他不会因为欺诈或虚假陈述而被禁止入境。如果外国人及时撤回了该陈述,则可以作为禁止入境的抗辩理由。移民官将当做欺诈或虚假陈述从未发生过,继续审理案件。

同理,在虚假宣称自己是美国公民的案件中,行为人如果自愿及时的撤回了虚假宣称行为,则不会被禁止入境。行为人必须在移民官或美国政府官员对其真实性提出异议之前以及在做出虚假证词的程序结束之前更正该陈述。比如,移民官员提出疑问要求申请人解释或更正潜在的虚假陈述,行为人可以在回复官员的问题时撤回陈述。如果申请人做出虚假称述行为超过了1年,或现在明显虚假陈述事实即将被揭发,申请人此时撤回,则该撤回不是自愿和及时的。在虚假宣称自己是美国公民的案件中,行为人要撤回虚假陈述,则必须是在作出虚假陈述的同一程序结束前撤回。比如,申请人在申请绿卡的过程中揭露其在填写I-9表格时,虚假宣称自己是美国公民。则申请人没有及时和自愿的撤销其虚假陈述。因为,虚假陈述发生在填写I-9表格的程序中,该程序已经完成。此时申请绿卡的程序是完全不同的程序。所以申请人没有有效撤回虚假宣称自己是美国公民,会被禁止入境(admissibility)。

法律后果

虚假宣称自己是美国公民会导致民事或刑事上的法律后果。但因虚假宣称自己是美国公民而被禁止入境,并不需要证明行为人受到民事或刑事上的处罚。

例外和豁免

虚假宣称自己是美国公民而被禁止入境不适用特殊青年移民申请绿卡(Special immigrant juveniles seeking adjustment of status)和移民法Registry规定的特定申请人(Applicants for registry)。

2000年,国会规定了因虚假宣称自己是美国公民而被禁止入境的法定例外情况。适用于1996年9月30日之后发生的虚假宣称自己是美国公民的申请人。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在申请人作出虚假陈述时,申请人的父和母(或养父和养母)是或曾经是美国公民,包括出生或归化方式获得美国国籍。
  2. 申请人在年满16岁以前,永久居住在美国。和
  3. 申请人在作出虚假陈述时善意的相信自己是美国公民。

不可入境(inadmissibility)是否可以豁免取决于申请的移民权益。一般来说,因虚假宣称自己是美国公民而被禁止入境,在申请绿卡时是不能被豁免的,比如直系亲属移民,其他优先种类移民(特殊青年移民除外),多元化移民(彩票绿卡),1966年的古巴法案,或其他种类移民且没有提供豁免。

移民官可以向申请政治庇护或难民的申请人批准豁免。虚假宣称自己是美国公民而被禁止入境,也不会阻挡1972年1月1日之后居住在美国的申请人申请绿卡(Applicants for registry),但可以作为证据证明申请人没有良好品格。

被禁止的申请人虽然不可入境(inadmissibility),但还是可以申请非移民签证,请求进入美国。

结束语

虚假宣称自己是美国公民,可能导致永久被禁止批准绿卡。因此,申请人无论在生活中和工作中,尤其是申请法律规定下的权益时,都应该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万不可因小失大,亲手切断自己的美国移民之路。遇到专业问题时,请联系专业人士咨询,不要道听途说。

本文原创版权属于洛杉矶张大钦律师事务所。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文中内容,仅限于一般情况的讨论。 如有个别案件特殊情况,可以联络张律师进行付费咨询,我们接受Zelle Quick Pay/venmo/wechat 等快捷在线支付方式。

工业市办公室: 17700 Castleton St. Suite 402, City of Industry, CA 91748

电话: (626)346-0909 /(949)250-1688/(626)295-2910

电邮: dzhang@visatopia.com

公司网址:www.visatopia.com

微信号:visatopia

中国当地直拨:95040343076 (北京时间凌晨1点到上午10点拨打这个中国电话号码,可以直通我们美国办公室。

快讯:美国国土安全部公布H1B抽签改革最终规章

$
0
0

2021年1月7日,美国国土安全部(DHS)公布了H1B抽签改革的最终规章,该规章已于1月8日公布在联邦公告网(Federal Register)上:https://www.federalregister.gov/documents/2021/01/08/2021-00183/modification-of-registration-requirement-for-petitioners-seeking-to-file-cap-subject-h-1b-petitions

并将在其公布的60天后(2021年3月9日)生效。该最终规章将使用基于工资等级由高到低而进行的抽签程序来取代现行的不论工资等级高低的随机抽签机制。

H1B抽签机制改革的主要内容和可能带来的中签变化

现行H1B抽签机制下,H1B登记不论工资等级高低,会被混合在一起进行随机抽签,先从全部登记中抽取6万5千个Regular Cap名额,未中签的美国硕士及以上学历者再参与第二轮的2万名额Advance Degree Exemption抽签,为应对申请被拒或雇主撤回申请等导致H1B名额不能得到充分利用的情况,在实际操作中,近年移民局每年抽取的总额约为11 万。改革后的抽签机制将在H1B电子登记时对雇主承诺给受益人的OES工资等级进行由高到低的降序排列(从level 4 到level 1),随后在抽签过程中从工资等级最高的Level 4开始抽起,接着依次抽取Level 3、Level 2、Level 1,直到名额穷尽。该最终规章并不改变每年的H1B 法定名额数量,也不改变第一轮先抽regular cap ,第二轮再抽advanced degree exemption的先后顺序。

根据近几个财年H1B的中签情况来看,中签的H1B申请中约有80% 使用了Level 1和Level 2的薪资水平,这种情形使得国土安全部认为H1B签证并没有真正地被高薪、高技能的专业人士所利用,与其初衷相违背。而进行抽签改革后,这种情况或将得到扭转,DHS预计,以2021财年的H1B登记数据为例,无论是Regular Cap还是US Master’s Cap,如按照新的规则进行抽签,那么Level 4 和Level 3 水平的登记预计将全部中签,部分Level 2 工资水平的登记会在随机抽签后中签,Level 2抽签完成后H1B法定名额将满,意味着使用Level 1最低工资等级进行的登记可能连抽签的机会都没有。国土安全部认为,此项改革将有效地激励H1B雇主向外国雇员提供更高的工资、或为需要更高技能、更具专业性的职位提出申请,从而起到抑制雇主滥用H1B名额来雇佣薪资较低、技能较低的外国雇员的作用,达到保护美国人就业的最终目的。

立法背景回顾

国土安全部在去年10月28日提出了H1B抽签的改革草案Notice of Proposed Rulemaking (NPRM),并在去年11月2日发布在Federal Register上征求公众意见。在仔细考虑了收到的公众意见之后(主要的反对意见包括该规则会对应届毕业生和入门级工人,学术机构,医疗工作者和机构,用人单位和经济造成负面影响等),DHS反驳了公众的反对意见,拒绝修改其草案中提议的改革规则,并按照早前的提议内容公布了该最终规章。

不同于因立法流程不合理而被叫停的另外两项H1B改革暂行最终规章(interim final rule),前情回顾:联邦法院叫停10月8日DOL提高H1B、PERM适用薪水以及DHS关于H1B项目改革的两项新规 ,这次的H1B抽签改革规则在立法程序上走的是标准流程,DHS从提出Proposed Rule,到公众意见采集,再到提出最终规章,恐怕很难在立法流程上被诟病。该规章最快将影响到今年(2022财年度)的H1B抽签,至于该最终规章在生效后会不会遭受各方发起的法庭挑战,我们将持续关注。

本文原创版权属于洛杉矶张大钦律师事务所。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文中内容,仅限于一般情况的讨论。 如有个别案件特殊情况,可以联络张律师进行付费咨询,我们接受Zelle Quick Pay/venmo/wechat 等快捷在线支付方式。

工业市办公室: 17700 Castleton St. Suite 402, City of Industry, CA 91748

电话: (626)346-0909 /(949)250-1688/(626)295-2910

电邮: dzhang@visatopia.com

公司网址:www.visatopia.com

微信号:visatopia

中国当地直拨:95040343076 (北京时间凌晨1点到上午10点拨打这个中国电话号码,可以直通我们美国办公室。

滞留海外超过一年的绿卡人士如何在没有回美证或SB-1返美签证的情况下入境美国?

$
0
0

一转眼,距离Covid-19疫情爆发已经一年多,然而目前疫情还在全球范围内肆虐。受到疫情影响,国际航班被大规模取消,且仍没有恢复迹象。这给不少滞留在美国境外的绿卡人士造成了返美困难。通常情况下,绿卡人士离境超过一年时间会被认定为放弃了绿卡身份,绿卡会失效,无法在入关时作为有效入境证件使用。对于海外旅行超过一年,且没有有效的回美证Reentry Permit的绿卡人士,我们在之前的文章:移民签证过期,绿卡丢失或I-551过期如何回到美国?中介绍过SB-1返美居民签证的申请方法。然而,由于美国驻中国各领馆尚未完全恢复工作,以及SB-1签证本身的复杂性和其长达数月的审理过程,使得现实情况下想要在短时间内顺利获得SB-1签证并不容易。那么,在没有有效回美证和SB-1签证的情况下,绿卡人士想要尽快回美,还有其他办法吗?答案是肯定的,什么有效证件都没有,还可以选择直接持表面有效的绿卡登机回美,并在入境口岸提交I-193表格,向海关人员(CBP)申请签证豁免。

什么是I-193表格?

Form I-193 APPLICATION FOR WAIVER OF PASSPORT AND/OR VISA,护照和/或签证豁免申请表,是CBP用来确定申请人是否符合8 CFR 211.1(b)(3)或212.1(g)下入境证件/签证豁免条件的表格。 其中, 211.1(b)(3)规定,暂时离开美国、且未放弃永久居民身份的返美居民,在有合理的理由(good cause)的情况下,即使不持有有效移民签证、绿卡、或回美证,也可酌情获得签证豁免,被允许以永久居民身份入境。 212.1(g)则规定了在不可预期的紧急情况下酌情豁免非移民人士入境证件、签证的情况,我们在此文中不做详表。

I-193 Waiver适用及不适用情形

  1. 10年永久绿卡未过期,离境超过一年,没有回美证,没有SB-1签证,可以直接登机,来到美国入境口岸申请I-193。
  2. CBP在其Carrier Information Guide中规定,10年期永久绿卡过期,可能可以直接登机回美,请先与航空公司确认,见下图。

Carrier Information Guide United States Document Requirements for Travel February 2019

成功搭机到达入境口岸后:

  1. 离境未超过一年者,可持过期绿卡寻求入境。
  2. 离境超过一年者,需要申请I-193 Waiver。
  3. 2年期临时绿卡过期,I-797 转正收据延期过期,ADIT章(I-551章)过期,但离境不超过一年,不能直接登机回美,需要在境外使领馆申请I-131A登机纸。
  4. 同样是上述3.情况,如离境超过一年,则无法申请登机纸,需要在中国申请SB-1返美签证,或尝试持有效加拿大、墨西哥签证,搭机赴墨、加,再从陆路前往美国边境,申请I-193。

如何申请?

I-193表格通常可以在入关时直接向CBP提交,该表格申请费为$585。

审批标准:

海关手册中关于返美绿卡人士证件豁免的审理流程可见:CBP Inspector’s Field Manual Part V Chapter 17.5 Waivers: https://www.aila.org/File/Related/11120959E.pdf

相关部分可见以下截图:

CBP Inspector’s Field Manual Part V Chapter 17.5

对于寻求入境但不持有有效证件的返美永久居民,海关官员在批准I-193豁免前,需要先确认返美人士是否了放弃其绿卡身份。虽然在此问题上CBP官员拥有自主裁量权,但可以肯定的是,离境时间长短决不是判断放弃绿卡与否的唯一考量因素,在Matter of Muller, 16 I&N Dec. 637 (BIA 1978) 中,BIA认为在考查外国人是否放弃LPR身份时,应考虑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

离开美国的时长;

家庭关系所处国家;

财产所处国家;

工作所处国家;

实际住所的地点;

以及其意图实际住所的地点和出国旅行的时长。

在Matter of Kane, 15 I&N Dec. 258 (BIA 1975) 一案中, BIA认为应当评估LPR的主观意图,以确定其海外旅行的临时性 (temporary visit abroad)

如何定义temporary visit abroad呢?在Chairez-Ramirez v. INS, 792 F.2d 932 (9th Cir. 1986) 一案中,第九巡回法院对 “临时的海外访问” 这一概念做出了定义:

如果在一次旅行开始时,该旅行有在短期内终止的合理的可能性,并且该外国人在其整个海外旅行期间都保持着“连续不断的返美意图”,则可认为这是一次临时性的出国旅行。 也就是说,只要外国人在整个旅行期间都保持着连续,不间断的返美意图,就不能仅因为离境的时间过长,认定其放弃了美国的永久居住权。

那么我们如何去证明连续、不断的返美意图呢?在Matter of Huang, 19 I&N Dec. 749 (BIA 1988) 中, BIA解释道,在判断外国人是否放弃LPR身份时,仅确认外国人有保持绿卡身份的意图是不够的,还需要确定其是否做出了与该意图相符的实际行动。也就是说,连续不断的返美意图必须要用实际行动和证据来支持。 在Ahmed v. Ashcroft, 286 F.3d 611 (2d Cir. 2002) 一案中,第二巡回法院认为,虽然该外国人从未主观放弃LPR身份,但仅凭这点并不能排除其实际上已经放弃了绿卡身份的事实,原因是他已在国外停留九年且并无在相对较短的时间内试图返美的实际行动。可见尝试返美的时间点和实际行动也十分重要,长时间的拖延或毫无实际行动会对是否放弃绿卡身份的判定带来负面影响。

总而言之,在直接登机返美时,绿卡持有人必须尽一切可能提供其并未放弃永久居民身份的证明,这类文件包括在美国境内的家人、财产、工作等证明。此外,绿卡人士还应该证明其拥有连续的,从未间断的返美意图和尝试返美的实际行动,比如在疫情期间预订返美机票但遭取消的证明,或者确实采取了其他具体行动准备动身返美,却不得不因为合理原因无法成行等,这些证明材料很可能在寻求入境时帮助CBP做出正面的判定。张大钦律师提醒大家,虽然疫情原因导致回美延迟确有其合理性和不可控性,但绿卡持有人如果在旅行限制放宽或解除后继续长时间滞留海外,没有展现及时回美的主观意图和行动,则依然很有可能被判定放弃了永久居留权。

I-193签证豁免与SB-1返美签证比较

1.DOS与CBP依据的法规不同:获得SB-1签证相对较难的一个原因是,DOS根据22 C.F.R. § 42.22(a)(3) 来认定外国人是否拥有Returning Resident Status, 即:如果在国外逗留时间过长,则必须是由外国人无法控制的原因造成的,不能是由外国人主观原因造成的。相比之下,美国海关边防总署可能采用更为宽容的规则,即:临时离开美国、且未放弃永久居民身份的返美居民,在有合理的理由的情况下(不强调完全由客观、不可控因素造成),即使不持有有效移民签证、绿卡、或回美证,也可酌情获得签证豁免。

2. 被拒风险:在入境口岸提交I-193表格,可能面临的结果有:1)批准申请,豁免签证,在护照上盖章211(b), 允许以移民身份入境;2)不批准申请,自愿填写I-407主动放弃绿卡身份,这种情况下CBP可能豁免您的非移民签证,允许您以非移民身份入境。如果您仍符合绿卡申请条件,该记录不会影响您日后再次提出绿卡申请;3)申请被否决,不愿主动放弃绿卡,会收到NTA移民法庭出庭通知,进入驱逐程序,期间将面临被强制扣留或遣送回墨、加(如从墨、加通过陆路寻求入境)等待开庭,但您可以在移民法庭上挑战CBP的决定,重新提出豁免申请,由法庭定夺。

相比之下,持有效SB-1签证寻求入境虽然同样可能遭CBP拒绝,但不确定性相对较小。

3.时间:SB-1签证申请可能需要好几个月、甚至更长的审理时间。而I-193一旦通过,申请人将即刻被准许以绿卡人士身份入境。

4.理论上可以先尝试申请SB-1签证,因为如果遭到否决,仍有机会直接登机赴美,尝试向CBP申请签证豁免。尽管CBP应该独立于DOS做出自己的决定,但DOS的拒签记录会不会影响CBP官员的判断就不得而知了。

绿卡人士在海外滞留超过一年以后,不管选择什么途径回美,都有相当的难度和复杂性,如您有这方面困扰,请及时联络专业的移民律师,获得专业的帮助,切勿擅自行动,造成严重后果。

本文原创版权属于洛杉矶张大钦律师事务所。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文中内容,仅限于一般情况的讨论。 如有个别案件特殊情况,可以联络张律师进行付费咨询,我们接受Zelle Quick Pay/venmo/wechat 等快捷在线支付方式。

工业市办公室: 17700 Castleton St. Suite 402, City of Industry, CA 91748

电话: (626)346-0909 /(949)250-1688/(626)295-2910

电邮: dzhang@visatopia.com

公司网址:www.visatopia.com

微信号:visatopia

中国当地直拨:95040343076 (北京时间凌晨1点到上午10点拨打这个中国电话号码,可以直通我们美国办公室。


美宝家长如何巧用E2身份赴美陪读?

$
0
0

美宝家庭的困境

数据显示,2007年,中国大陆赴美生子人数在600人左右;2010年这个数字达到5000人;而到了2018年大陆赴美生子人数已经超过了15万人次。近年来这个数字呈几何倍数增长的原因之一是美宝出生即拥有美国公民权,很多家长计划等美宝到了上学年龄,就送孩子回美国接受纯正的美式教育,毕竟比起入学国内优质民办学校、国际学校等的激烈竞争和动辄十万、二十万人民币一年的学费,送孩子回美国接受公立教育的成本就显得不那么高了。在实际操作中,想送孩子到美国接受基础教育的家庭,普遍都面临着如何赴美陪读的问题,因为赴美生子后,孩子虽然获得出生公民权,可以长期在美国居住、上学,但大多数美宝的家长却没有可以长期留在美国的有效身份。

很多家长的疑问是,美宝作为未成年人赴美学习,家长是否可以申请监护人一类的签证陪同前往,遗憾的是,美国并没有此类签证,想要陪同孩子赴美,家长必须在现有的非移民或移民签证类别里,选择适合自己的签证。

我们先来看移民签证,移民美国的方式多种多样,常见的有杰出人才移民,雇主支持的工作移民,投资移民,亲属移民等。然而办理美国移民对申请人本身的资质有一定的门槛和要求,对于中国大陆出生的申请人来说,各类别的排期也是一个很大的问题,最简单粗暴的投资移民,其排期可能长达十年。所以说,想要移民美国,无论通过什么方式,如果不提前规划,立即成行的可能性基本为零。

既然移民道路不是立等可走的,那么非移民类别里有哪些是可行的呢?很多家长首先想到的是陪读签证,然而美国的陪读签证,例如:F2、J2附属申请人签证,是适用于F1学生、J1访问学者等非移民的配偶、以及其21以下未成年子女的签证类别。美宝首先不是非移民类学生、再者陪读签证也不发放给学生家长,显然此类别并不适用。既然陪读签证不可行,那么很多家长就想到干脆为自己申请一个F1学生签证。这么做的好处是,家长可以停留的时间较长,但劣势在于,申请手续相对繁琐,且入境后家长必须严格按照学校的规划去上学,否则将面临失去身份,非法滞留等问题,另外,F1签证持有者一般情况下不允许工作,非法打工对今后入境、移民美国都会造成非常不利的影响。除了学生签证,还有一个可行的办法是家长申请B2旅游签证入境陪读。然而旅游签证本身是一个临时性质的访问签证,每次可停留的时间一般不超过半年,不适合长期陪读,旅游签持有人也没有工作许可。以上着两种方案虽然都是现实可行的,但限制诸多,家长在自身的时间、工作、经济收入、家庭团聚等方面都需要作出很大的牺牲。

其实,除了以上几种非移民签证,美国的E2工作签证,虽然相对不为中国申请人所熟知,但却具有其独特的优势,或许能够解决美宝家庭的困境,快速实现其全家赴美生活、学习、工作的梦想。

E2签证概述

E2条约国投资商签证(Treaty Investors)是美国E类短期工作(Temporary Workers)签证中的一种,允许拥有条约国国籍者通过投资美国企业居留美国,E2签证对申请人投资的行业和管理企业的经验方面没有硬性要求。E2类签证是非移民签证,但允许申请人无限续期,长期合法居留在美国经营和管理企业,其配偶可以在美国申请工作许可合法工作,孩子可以免费就读公立学校。持E2签证的过程中更可以对接EB1C、EB2、EB3、EB5或其他绿卡申请方式,所以常被业界称为美国给予条约国国民的 “准国民待遇“,“不是绿卡,胜似绿卡” 。E2条约国投资商签证只授予那些与美国缔结国际贸易和航行条约的国家的公民。E2签证的条约国有80多个,包括 加拿大, 新加坡,韩国, 中华民国(台湾)等, 也包括了一些知名度不是很高但入籍比较容易的国家, 譬如格林纳达(Grenada)和土耳其(Turkey)。格林纳达的国籍可以通过捐款最低15万美元,或者购买价值22万美元以上的房地产来快速获得。中国虽不是美国的E2条约国,中国公民却能相对简单、快速地通过购买格林纳达护照来获得E2签证的申请资格。

E2签证的优势

申请周期短

E2签证具有显著的申请时间优势。以格林纳达为例,从开始申请到成功入籍格林纳达只要大约3-4个月,此后由于E2签证无名额限制、无排期,可以直接到领事馆签证,而不需要移民局预批,所以最快几周就可以有结果。

投资成本低

E2要求申请人在美国投资开办企业,但不像EB5那样要求至少90万美元的投资额,一般15到20万美元的最低投资就可以合格。同样的,E2也不要求申请人为美国创造10个工作岗位,除申请人和家属外只需另外雇佣2到3名员工即可。 对于没有投资、开办企业经验的申请人,也可通过加盟连锁品牌,例如奶茶店、冰淇淋店、洗衣房等来符合E2投资、开业的要求。 E2投资人只需要拥有对企业的控制权,不必像L1签证持有人那样,需有阶梯、有层次地管理企业。

家庭团聚,长期定居,陪读、工作两手抓

E2签证持有人的配偶和21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附属申请人不需要是条约国公民)可以随同入境美国就读美国公立学校,E2主申请人配偶可以申请EAD工作许可,为任何美国雇主工作,工作行业、地点均不受限制。

如此一来,E2签证不仅能够解决美宝家长工作、陪读两手抓的难题,如果家中还有非美籍的其他宝宝,一样可以一同带到美国入读公立学校,可谓一举多得,满足所有家庭成员的工作、学习需求。

E2首次签证一般为期五年,每次入境停留期限不超过两年,只要投资者的公司能正常运营,可以无限次延期,美国境内每次延期不超过两年。

对接移民申请,实现完美过渡

E2签证不完全禁止持有人拥有移民意图,持有人可以提早打算,为后续衔接绿卡做好准备。对于美宝家庭来说,在对接绿卡方面拥有天然的优势,因为等到美宝年满21周岁,即可开始为持有E2签证的家长申请亲属移民,实现从E2签证到绿卡的无缝对接。

除了等美宝成年后办理亲属移民之外,还有许多其他相对较快的移民途径可供选择。很多美宝家庭条件优越,已经申请了EB5投资移民,但苦于排期太长无法立即登陆,这种情况可以考虑先行申请E2签证作为登陆美国的手段,E-2签证的种种优点使得其能够成为EB-5排期等待过程中的完美过渡方案。如果还未申请EB5,未来准备对接EB5移民,那么E2初始投资额和未来企业创造就业方面可以遵循EB5的标准, 做到同一笔投资,远期来用来办EB5绿卡,中间用E2签证在美国经商,工作, 读书, 生活, 实现平稳过渡。其他绿卡对接方式还包括:EB1C,EB2,EB3等。如果对接EB1C, 需要投资者美国公司和境外公司有合格的关联关系,美国公司要满足一定雇员规模要求。 如果投资人或配偶能够找到一个本人或家人不持股的美国雇主通过证明劳工短缺的方式为其提出工作移民申请,那么对接EB2或者EB3劳工移民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出行自由,避免全球征税

E2签证在出行和税务方面的优势甚至超过绿卡,这也是为什么有很多本身就是条约国公民的投资人宁愿长期持有E2签证,也不选择递交移民申请。

具体来说,绿卡持有者每次离境时间不建议超过6个月,否则再次入境很有可能会被海关质疑永久居留美国的意向,若离境时间超过1年,则会被视为自动放弃绿卡,海关将禁止入境。然而,E2签证对于境外停留时间没有任何限制,只要在签证有效期之内,都可以顺利入境美国。这点给很多美宝陪读家庭带来便利,尤其是刚开始几年,国内仍有很多事务需要管理,先生或者太太大部分时间需要在国内的这种情况。

税务方面,众所周知,美国是一个万万税的国家,一旦获得绿卡,自动成为美国税务居民,将会被强制性要求向税务局上报全球的收入,并缴纳相应的税款。这对海外有大量资产及收入的成功人士来说,无疑是额外的负担。而E2是非移民身份,只有每年在境内停留时间累积达到一定天数,才会被视为税务居民,因此不会被强制性全球征税。已婚夫妻可以分开报税。

总结

综上所述,E2签证的优势包括:投资要求低、无行业,管理经验限制、申请周期短、可无限次延期、赋予附属申请人的福利众多。因此,能够合理、巧妙利用美国E2签证,就能够帮助美宝家庭提前完成全家移居美国的计划,尽早过上家长工作、孩子上学、安居乐业的美国生活。持有E2签证期间更有诸多衔接绿卡的可能性,达到全家移民的最终目的。

如果您有兴趣,但又不确定如何申请E2签证,不妨联系张大钦律师事务所进行免费评估,我们拥有大量格林纳达护照及后续E2签证申请的实际成功案例。张大钦律师事务所位于美国洛杉矶,是一家有实力、有历史、有口碑的移民律师事务所。 我们律师团队有丰富的L1、EB1A、EB1C、EB2/EB3、 EB5和E2办案经验,能帮助我们的客人克服移民过程中出现的各式各样的问题。另外,我们还是格林纳达政府指定的护照代理商,因此不仅仅能够帮助客人顺利获得格林纳达护照,更重要的是,我们还可以协助他们后期E2项目对接, E2 签证申请, EB5项目的评估, EB2/EB3雇主的选择等一条龙配套服务。  凭借我们移民案件95%的整体成功率,和近十年的相关经验,我们承诺会竭尽所能,保证以最大的真诚和严谨的态度来帮助您在追寻美国梦的途中走好每一步。

本文原创版权属于洛杉矶张大钦律师事务所。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文中内容,仅限于一般情况的讨论。 如有个别案件特殊情况,可以联络张律师进行付费咨询,我们接受Zelle Quick Pay/venmo/wechat 等快捷在线支付方式。

工业市办公室: 17700 Castleton St. Suite 402, City of Industry, CA 91748

电话: (626)346-0909 /(949)250-1688/(626)295-2910

电邮: dzhang@visatopia.com

公司网址:www.visatopia.com

微信号:visatopia

中国当地直拨:95040343076 (北京时间凌晨1点到上午10点拨打这个中国电话号码,可以直通我们美国办公室。

H1B抽签快讯:移民局将延期执行H1B抽签新规,今年仍将进行随机抽签

$
0
0

今年1月8日,美国国土安全部(DHS)公布了H1B抽签改革的最终规章,改革后将使用基于工资等级由高到低依次进行的抽签程序来取代现行的随机抽签机制。该规章原定于今年3月9日生效。前情提要:快讯:美国国土安全部公布H1B抽签改革最终规章

2021年2月4日,移民局发布消息,今年受名额限制的H1B抽签仍然按照现有的随机抽签程序进行,移民局将于2021年12月31日起开始执行抽签新规。

https://www.uscis.gov/news/alerts/dhs-delays-effective-date-of-h-1b-selection-final-rule

今年H1B抽签规则不变,意味着移民局大概率将沿用去年的电子登记系统和大致申请时间线。去年的登记、抽签和提交申请流程是:移民局在3月1日至3月20日开放初始登记,在3月最后十天内进行了首轮抽签。首先在所有登记中抽取65,000名,再在未中签的U.S. Master’s Cap登记中抽取20,000个名额。只有被抽中的登记才有资格在之后提交H1B的完整申请,提交申请的窗口期一般为90天。由于疫情原因,去年首轮抽签后移民局未收到占满H1B法定名额的H1B申请,于是去年八月移民局又罕见地在已登记但未中签的申请池中进行了二次抽签。

今年(2022 财年度)受名额限制的H1B申请季即将来临,移民局推迟执行抽签改革新政对于应届毕业生及适用入门级薪资的申请来说是重大利好。张大钦律师建议大家抓紧时间,联络我们进行免费H1B案件评估、赶上H1B随机抽签的末班车。

本文原创版权属于洛杉矶张大钦律师事务所。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文中内容,仅限于一般情况的讨论。 如有个别案件特殊情况,可以联络张律师进行付费咨询,我们接受Zelle Quick Pay/venmo/wechat 等快捷在线支付方式。

工业市办公室: 17700 Castleton St. Suite 402, City of Industry, CA 91748

电话: (626)346-0909 /(949)250-1688/(626)295-2910

电邮: dzhang@visatopia.com

公司网址:www.visatopia.com

微信号:visatopia

中国当地直拨:95040343076 (北京时间凌晨1点到上午10点拨打这个中国电话号码,可以直通我们美国办公室。

诚聘办公室助理(前台)和律师助理 (洛杉矶工业市)

$
0
0

张大钦律师事务所洛杉矶县工业市办公室诚聘办公室助理(前台)一名,主要工作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1. 协助律师收集各类文件,整理,打印,扫描各类文件。
  2. 查询搜索相关法律。
  3. 接听电话、回答客人询问、跟踪各类案件进度。
  4. 整理案件文档、办公室行政管理。
  5. 律师日程安排。

要求:

  1. 本科或者以上学历,美国法学背景优先。
  2. 中英文流利,有较强的英文和中文写作能力。
  3. 具有一定的美国移民法相关知识。
  4. 工作严谨仔细,对客户态度和蔼负责,能够应对快节奏的工作环境。

有意者,请将简历和求职信发送至:info@visatopia.com。 邮件标题请注明应聘的职位。

Law Offices of Deacon Zhang, P.C. (www.visatopia..com) is seeking an experienced office assistant/front desk to join our City of Industry Office in Los Angeles County.  

Job duties include but are not limited to:

1. Assist attorneys in collecting, organizing, printing and scanning documents;

2. Conduct basic legal research;

3. Answer phone calls, client inquiries, and keep track of case status;

4. Case file management and office administration;

5. Schedule and arrange appointments for the attorneys.

Minimum Requirements for office assistant/front desk:

1.            At least a Bachelor’s Degree, Law Degree is preferred but not required;

2.            Fluent in both English and Chinese;

3.            Have basic knowledge of US immigration law;

4.            Must be well-organized and detail-oriented, patient and responsive to clients, and able to work in a fast-paced environment.

Please send your resume and cover letter to: info@visatopia.com. Please indicate your applying position in the subject line.

工业市办公室诚聘有经验律师助理一名:

基本要求:

1. 一流的学历背景,美国法学院JD或LLM学位优先。

2. 过硬的中英文写作能力, 良好的人际交流能力。

3. 工作严谨仔细,对客户态度和蔼负责,能够应对快节奏的工作环境。

优先考虑条件:

1. 拥有两年美国移民律师事务所全职工作经验;

2. 办理过大量的L1、EB1C、NIW、EB1A、EB1B、PERM、H1B、O-1、TN 、E2等案件;

3. 拥有美国任何一个州的律师执照 或即将获得执照。

有意者, 请把简历发送到:info@visatopia.com。邮件标题请注明应聘的职位。

We are seeking an experienced Immigration Law Clerk to join our City of Industry Office.  

Basic requirements:

  1. Excellent academic background, JD or LLM degree preferred;
  2. Bilingual proficiency and demonstrated strong writing ability in both English and Mandarin Chinese;
  3. Must be well-organized and detail-oriented, patient and responsive to the clients, and able to work in a fast-paced environment.

Preferred:

  1. Two-year full-time working experience in a US immigration law firm preferred;
  2. Experience in handling a large number of EB1A, EB1B, EB1C, NIW, PERM, H1B, L1, O-1, TN and E2 cases;
  3. Any US State bar license or awaiting license.

Please send your resume and cover letter to: info@visatopia.com Please indicate your applying position in the subject line.

工业市办公室: 17700 Castleton St. Suite 402, City of Industry, CA 91748

电话: (626)346-0909 /(949)250-1688/(626)295-2910

电邮: dzhang@visatopia.com

公司网址:www.visatopia.com

微信号:visatopia

中国当地直拨:95040343076 (北京时间凌晨1点到上午10点拨打这个中国电话号码,可以直通我们美国办公室。

快讯:2021年4月移民排期出炉,中国大陆EB1重回无排期时代

$
0
0

美国国务院近日公布了2021年4月的移民排期表,下面张大钦律师就为大家分析一下各类别中国大陆申请人的排期进展情况。

4月的排期表显示,各类别的亲属移民在表A中均有小幅前进,其中F2A(绿卡人士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类别继续无排期,大概率意味着4月份境内调整身份的申请人仍然可以同时递交I-130和I-485。

2021年4月亲属移民排期表 A

https://travel.state.gov/content/travel/en/legal/visa-law0/visa-bulletin/2021/visa-bulletin-for-april-2021.html

表B中F1(美国公民申请21岁以上未婚子女)、F2B(绿卡人士申请21岁以上未婚子女)也均有小幅前进。 近期亲属移民表B一直处于开放状态,但目前移民局还未公布4月亲属移民表B是否继续开放。

2021年4月亲属移民排期表 B

https://travel.state.gov/content/travel/en/legal/visa-law0/visa-bulletin/2021/visa-bulletin-for-april-2021.html

职业移民方面,表A表B中国大陆EB1均无排期,这是自2018年4月以来此类别首次排期归零。EB2、EB3在两表中也均有稳步前进,表A分别前进到2016年9月1日及2018年3月15日。表B分别前进到2017年1月1日及2018年8月1日。EB5中国大陆排期在表A表B中均原地踏步。

20214月职业移民排期表 A

https://travel.state.gov/content/travel/en/legal/visa-law0/visa-bulletin/2021/visa-bulletin-for-april-2021.html

20214月职业移民排期表 B

https://travel.state.gov/content/travel/en/legal/visa-law0/visa-bulletin/2021/visa-bulletin-for-april-2021.html

值得注意的是,2021年1月以来职业移民表B一直处于关闭状态,境内提交I-485调整身份的申请人需参考表A的截止日来提交申请。4月是否会开放使用表B,还需等待移民局的公告。

张大钦律师特别提醒,符合条件的EB1申请人(杰出人才、杰出研究人员、跨国企业高管)应当尽快行动,抓紧时间提交申请。鉴于排期长短是由移民配额的供求关系决定的,从排期变化规律来看,一旦某种类别出现零排期,大家都会找准时机、创造机会往这条申请通道上挤,如果短期内涌入大量的中国大陆EB1申请,那么EB1无排期的现状也不会持续太久。如您希望申请EB1移民美国,又不清楚是否符合申请条件,欢迎访问我们的移民博客专区:http://www.visatopia.com/category/chinese-blog/about-immigration-petitions/

http://www.visatopia.com/category/services/non-immigrant-visas/about-l1eb1c-executive-or-manager/

及杰出人才移民美国的权威信息门户网站www.niweb1a.com 获取更多EB1申请的信息。

此外,职业移民无论表A还是表B,EB3的截止日都远远领先于EB2,仍在等待排期的EB2申请人,可以考虑在EB2的基础上追加一个EB3申请,为自己多创造一条排期通道, 两手准备,有利无弊。

总而言之,无论申请哪种移民,时机和规划都是成功的重要因素,请相关申请人务必抓紧这个机会,找准适合自己的移民道路,尽快提交申请。如果您还没有自己的移民律师,欢迎联络张律师,进行免费评估,获取专业意见。

本文原创版权属于洛杉矶张大钦律师事务所。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文中内容,仅限于一般情况的讨论。 如有个别案件特殊情况,可以联络张律师进行付费咨询,我们接受Zelle Quick Pay/venmo/wechat 等快捷在线支付方式。

工业市办公室: 17700 Castleton St. Suite 402, City of Industry, CA 91748

电话: (626)346-0909 /(949)250-1688/(626)295-2910

电邮: dzhang@visatopia.com

公司网址:www.visatopia.com

微信号:visatopia

中国当地直拨:95040343076 (北京时间凌晨1点到上午10点拨打这个中国电话号码,可以直通我们美国办公室。

Viewing all 312 articles
Browse latest View l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