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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放弃绿卡前,你确定考虑清楚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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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美国财政部统计,2014年申请放弃美籍或绿卡的人数为3,415人,2015年共计4,279人放弃美国国籍和绿卡,创历史新高。比2014年增长了25%。根据美国移民法,有以下几种行为会导致丧失美国绿卡身份:申明放弃(Renunciation);自愿或非自愿得抛弃(Abandonment);驱逐出境 (removal); 降级(reversion); 和决定撤回(rescission of adjustment)。

关于“自愿或是非自愿得抛弃”这一方式,主要由于离开美国时间超过一年,美国政府判定此人有放弃绿卡的意愿,从而可能收回此人永久居留权。

而关于选择申明放弃(Renunciation)绿卡这一主动自愿放弃绿卡的方式,主要的判断标准在于申请人是否是自愿的,肯定的放弃美国永久居留权。自愿放弃绿卡的原因,需要慎重考虑的因素,后果和相关程序,你是否都了解?张大钦律师事务所在此解答相关常见问题。

为什么有人自愿放弃绿卡?

放弃绿卡通常是出于三大原因:第一是差旅不便。绿卡人士要保有永久居留美国的意图。 保有这个意图就需要在美国有一定的社会联系,不能在美国境外长期居住不会来,也不能是与外国联系远远牢固于于美国的联系。一些绿卡人士因为生意,家庭(回国照顾老人等)和事业需要自己长期居留美国境外,无法保证每年都回来美国一两次,或者他们无法割舍在其他国家的职务和联系。 第二大原因是税务考虑。一旦有了绿卡,全球收入都要向美国税务局报告。对于某些在美国境外有高额收入的绿卡持有人来说,放弃绿卡是为了不再向美国政府缴纳高昂的所得税。第三大原因是不适应美国的生活方式。比如有一些绿卡持有者(大部分中老年人)来到美国开始长时间定居后发现无法适应美国的生活方式,他们更习惯中国的生活方式,于是选择放弃绿卡回到中国定居。

放弃永久居留权的程序

声明放弃绿卡的手续不能在美国境内办理。它必须在美国驻外的使领馆或者在美国边境海陆空口岸办理。程序如下:

1)开启放弃绿卡的行政程序始于提交I-407表格。国土安全部和国务院领事馆官员需要用I-407 表格来记录绿卡持有人放弃永久居留权的相关事宜。美国绿卡持有人可以通过向位于所在国的美国大使馆,领事馆或者美国海关入境处提交完整的 I-407 表格和自己的绿卡来开启放弃美国绿卡的行政程序。提交I-407表格无需交费。I-407申请一旦被受理,申请人将恢复到以前的非美国居民身份。

2) 美国大使馆或领事馆收到I-407表格和绿卡后悔将材料转交得克萨斯服务中心来审查存档。I-407的处理时间约4-6周左右。

3) 递交I-407的申请需要提前预约。届时带上有效的护照,绿卡以及其他任何美国政府出具的旅行证件(回美证)。在移民官员面前交出绿卡和回美证等原件。请注意不可以通过邮件递交I-407申请。

4) 之后会收到一份I-407表格的复印件作为回执以及交回绿卡的证明。当需要到美国旅行时,应该在护照里面保留一份完整的1-407表格的复印件。如果将来要申请美国签证,也可能需要提供一份复印件给签证的领事官员。

放弃绿卡除了跟国务院使领馆和国土安全部打交道,还可能要跟国税局(IRS)打交道。 如果你持有绿卡超过8年,而且有不菲财产,你可能需要和国税局彻底清算税务之后,才能全身而退。

 放弃永久居留权的后果

  • 对合法永久居留身份的放弃是不可撤销的。放弃合法永久居留权的个人必须再次达到标准以重新获取该身份。放弃合法永久居留权并不影响您将来再次申请移民。但是,必须通过正常的申请程序重新申请
  • 一旦移民法规有所变化,可能会增加未来获取非移民类签证的风险
  • 一旦放弃,配偶和子女不再具备现有的永久居住权在美工作学习,需要同样申请非移民类签证
  • 在美国工作需要公司sponsorship工作签证
  • 一旦成为「适用弃卡者」成功弃卡,将来如果想赠与或留遗产给美国受益人(公民或居民),比如受益人为小孩,此美国受益人需缴纳最高税率计算的赠与税及遗产税约45%,因此放弃绿卡后再赠与或留遗产给美国小孩,将有一笔重税需缴给美国政府,因此欲放弃绿卡者需要提前考虑或规划
  • 绿卡持有者可以在退休后享受相关的社保福利,但是放弃绿卡后,将持非移民类签证,不再具有享受此福利的权利
  • 之后每次入境美国旅游或商务差旅,都要申请新的非移民类签证
  • 在美国购房置业, 贷款的条件可能更加严苛;房地产交易获利后,利润要预先扣缴
  • 很多只对公民或绿卡开放的工作职位将无法申请
  • 放弃绿卡后,可能无法享受联邦教育部或者州政府提供的优惠的学费费率,奖学金或者助学贷款,财务援助
  • 放弃绿卡后,将无法享受国际旅行的便利条件(免签等)
常见问题解答
问: 放弃绿卡面临哪些相关的税务问题?
答:不管是绿卡或公民,一旦选择放弃美国合法身份,只要拥有相当身家,都不可避免的面临申报弃籍税(Expatriation Tax)要求。但如果持绿卡不到八年,可以不必受到弃籍税约束。对绿卡持有者来说,如果在过去15年中持有绿卡长达8年,并且符合“适用弃国者”(Covered Expatriate)的定义,则需要与美国公民放弃国籍一样,缴纳弃籍税(Expatriate Tax)。
 
问:符合 “适用弃国者” 的条件有哪些?
答:符合以下要求则为“适用弃国者”
· 净资产超过200万美元(包括其在某些信托中可以享受的权益)
·  过去5年年均税额达到14.5万美元以上
·  无法通过8854表格证明自己在过去5年已经根据法律要求申报了所有应纳税额
此类弃卡者有600,000美元的免税额,超出600,000资产的部分均得以市价出售为依据课税,又称「弃籍税」(Exit Tax),缴纳之后才算成功地放弃绿卡,并完成缴税义务。
 
问:未成年绿卡持有人选择放弃绿卡,是否可以由大人做决定和代签?
答: 如果是17岁或以下的未成年人,父及母,托管人或法定监护人必須在表格签署及同意递交表格。未成年的人并不需要在场,但是为未成年人签署的人的关系,身份应该是清楚明确。如果只有一个家长,监护人,或托管人,必须提交证明(如死亡证书,托管法令,或监护权文件)这个人确实是孩子唯一的决策者和在I-407表格(第1部分,item 14.d)必須据此填好。他们必须有唯一的合法监护权,以递交I-407表格。
 
问: 为什么放弃绿卡的手续不能否在美国境内办理?
不能。I-407申请一旦被受理,申请人将恢复到以前的非美国居民身份。失去在美居留的合法身份。 因为,从你决定放弃绿卡,不持有永久居留意图的那一刻起, 理论上你就失去了永久居留权。 一个人一旦没有了永久居留权,你就在美国没有了合法身份。 这样, 你在美国也无从转换或调整为其他身份。为了避免出现身份不清楚或非法身份的情况,放弃绿卡不能在美国境内进内进行。
 
问:我放弃绿卡后, 能申请游客签证或其他非移民签证回来吗?
答:可以。 因为移民倾向没有了, 你可能更容易获得非移民签证。 
 
问:我放弃了绿卡,但我配偶还保有绿卡,她将来可以给我申请绿卡吗?
答:  可以。而且如果她进一步入籍变成公民了,随时可以给你申请绿卡,没有排期的限制。
 
问: 我放弃绿卡了,但我孩子是美国出生,他们将来可以给我申请绿卡吗?
答:可以。他们21岁以后,满足经济担保条件,可以给你申请绿卡。
 
8. 我几年都没有回美国, 也不打算保留美国绿卡了, 我不填I-407, 会怎样?
答:如果你好几年都没有回美国,而且没有回美证(re-entry permit), 那么你可能已经失去了永久居留权。 但是, 由于你没有递交I-407,税务局依然把你当做Tax Resident 对待。 如果你想彻底免除美国税务责任, 最好还是填写I-407并于税务局做清算。 
 
9.  我打算放弃绿卡,但是不知道如何清算税务,该怎么办?
你应该咨询一个有「弃籍税」处理经验的美国会计师或税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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