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美国财政部统计,2014年申请放弃美籍或绿卡的人数为3,415人,2015年共计4,279人放弃美国国籍和绿卡,创历史新高。比2014年增长了25%。根据美国移民法,有以下几种行为会导致丧失美国绿卡身份:申明放弃(Renunciation);自愿或非自愿得抛弃(Abandonment);驱逐出境 (removal); 降级(reversion); 和决定撤回(rescission of adjustment)。
关于“自愿或是非自愿得抛弃”这一方式,主要由于离开美国时间超过一年,美国政府判定此人有放弃绿卡的意愿,从而可能收回此人永久居留权。
而关于选择申明放弃(Renunciation)绿卡这一主动自愿放弃绿卡的方式,主要的判断标准在于申请人是否是自愿的,肯定的放弃美国永久居留权。自愿放弃绿卡的原因,需要慎重考虑的因素,后果和相关程序,你是否都了解?张大钦律师事务所在此解答相关常见问题。
为什么有人自愿放弃绿卡?
放弃绿卡通常是出于三大原因:第一是差旅不便。绿卡人士要保有永久居留美国的意图。 保有这个意图就需要在美国有一定的社会联系,不能在美国境外长期居住不会来,也不能是与外国联系远远牢固于于美国的联系。一些绿卡人士因为生意,家庭(回国照顾老人等)和事业需要自己长期居留美国境外,无法保证每年都回来美国一两次,或者他们无法割舍在其他国家的职务和联系。 第二大原因是税务考虑。一旦有了绿卡,全球收入都要向美国税务局报告。对于某些在美国境外有高额收入的绿卡持有人来说,放弃绿卡是为了不再向美国政府缴纳高昂的所得税。第三大原因是不适应美国的生活方式。比如有一些绿卡持有者(大部分中老年人)来到美国开始长时间定居后发现无法适应美国的生活方式,他们更习惯中国的生活方式,于是选择放弃绿卡回到中国定居。
放弃永久居留权的程序
声明放弃绿卡的手续不能在美国境内办理。它必须在美国驻外的使领馆或者在美国边境海陆空口岸办理。程序如下:
1)开启放弃绿卡的行政程序始于提交I-407表格。国土安全部和国务院领事馆官员需要用I-407 表格来记录绿卡持有人放弃永久居留权的相关事宜。美国绿卡持有人可以通过向位于所在国的美国大使馆,领事馆或者美国海关入境处提交完整的 I-407 表格和自己的绿卡来开启放弃美国绿卡的行政程序。提交I-407表格无需交费。I-407申请一旦被受理,申请人将恢复到以前的非美国居民身份。
2) 美国大使馆或领事馆收到I-407表格和绿卡后悔将材料转交得克萨斯服务中心来审查存档。I-407的处理时间约4-6周左右。
3) 递交I-407的申请需要提前预约。届时带上有效的护照,绿卡以及其他任何美国政府出具的旅行证件(回美证)。在移民官员面前交出绿卡和回美证等原件。请注意不可以通过邮件递交I-407申请。
4) 之后会收到一份I-407表格的复印件作为回执以及交回绿卡的证明。当需要到美国旅行时,应该在护照里面保留一份完整的1-407表格的复印件。如果将来要申请美国签证,也可能需要提供一份复印件给签证的领事官员。
放弃绿卡除了跟国务院使领馆和国土安全部打交道,还可能要跟国税局(IRS)打交道。 如果你持有绿卡超过8年,而且有不菲财产,你可能需要和国税局彻底清算税务之后,才能全身而退。
放弃永久居留权的后果
- 对合法永久居留身份的放弃是不可撤销的。放弃合法永久居留权的个人必须再次达到标准以重新获取该身份。放弃合法永久居留权并不影响您将来再次申请移民。但是,必须通过正常的申请程序重新申请
- 一旦移民法规有所变化,可能会增加未来获取非移民类签证的风险
- 一旦放弃,配偶和子女不再具备现有的永久居住权在美工作学习,需要同样申请非移民类签证
- 在美国工作需要公司sponsorship工作签证
- 一旦成为「适用弃卡者」成功弃卡,将来如果想赠与或留遗产给美国受益人(公民或居民),比如受益人为小孩,此美国受益人需缴纳最高税率计算的赠与税及遗产税约45%,因此放弃绿卡后再赠与或留遗产给美国小孩,将有一笔重税需缴给美国政府,因此欲放弃绿卡者需要提前考虑或规划
- 绿卡持有者可以在退休后享受相关的社保福利,但是放弃绿卡后,将持非移民类签证,不再具有享受此福利的权利
- 之后每次入境美国旅游或商务差旅,都要申请新的非移民类签证
- 在美国购房置业, 贷款的条件可能更加严苛;房地产交易获利后,利润要预先扣缴
- 很多只对公民或绿卡开放的工作职位将无法申请
- 放弃绿卡后,可能无法享受联邦教育部或者州政府提供的优惠的学费费率,奖学金或者助学贷款,财务援助
- 放弃绿卡后,将无法享受国际旅行的便利条件(免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