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的推动新移民实现自给自足的目的,美国国土安全部(DHS)于2019年8月14日发布了 “公共负担” 的 最终规则,新规则将在2019年10月15日开始生效。关于公共负担的评估并不是一项新法规,自19世纪以来,美国国会就已经制定了对于这方面的相关规定,如果外国人在不成为公共负担的情况下无法照顾自己,那么他们就不能进入美国。并在美国移民与国籍法案(the Immigration and Nationality Act )212(a)(4) 条明确了:可能成为公共负担的外国人不可入境美国。
在详细了解新规之前,先说明一下现行“公共负担”的定义:移民和归化局(INS)1999年发布一份指南,根据现行法律,只有以下政府福利会被计入公共负担:现金援助/福利、联邦社会安全补助金(SSI)和政府资助的长期机构护理。
新规则中对于公共负担的标准有哪些改变?
新规则在现行法规上重新定义了公共负担以及公共福利的评估标准。很多地方从严从紧,门槛提高,移民官自由裁量权扩大。 在新规则中,将“公共负担”定义为在36个月内领取过一项或多项指定的公共福利超过12个月的外籍人士。需要注意的是,领取福利将累积计算,也就是说,如果你在同一个月内获取了两项政府福利,那就算你使用了两个月的福利。在36个月累积获取超过12个月福利的外籍人士,将面临不得入境,不得在美境内进行身份延期以及调整身份的申请。
根据新规,将被算入累积公共负担的福利包括:
1. 任何现金形式福利,例如补充保障收入(Supplemental Security Income,SSI) :
SSI是向收入有限的残障人士(包括成人和儿童)发放的福利,成年申请者须为美国公民;65岁及以上人士如果没有残障,但收入低于一定水平,也可以申请SSI。
2. 贫困家庭临时援助(Temporary Assistance to Needy Families,TANF):
TANF是向贫困家庭提供临时的资金和其他方式救济,比如儿童护理、工作协助等。申请者可以是公民、永久居民,也可以是具有合法身份的外国人。申请人必须怀有身孕,或有19岁以下的子女需要照顾,其收入须低于一定水平,状态须为失业、即将失业、或工作薪水低于联邦贫困线等。
3. 营养补充援助(Supplemental Nutritional Assistance Program,SNAP):
也是我们平时常所说的“粮食券”。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个人或家庭会得到一张卡,这张卡可以当作借记卡来用,申请人可以在获得许可的零售店里购买食物。如果申请粮食券,银行存款需要低于一定水平,假设家中有60岁以上的老人或是残障人士,存款和收入的最低标准将会更宽松一些。
4. 大部分形式的医疗补助(Medicaid):
这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白卡”,如果你的收入低于一定水平,或是有怀孕、年长、残障等情况,就可能有资格申请白卡,在医疗费用上得到补助。
5. 一些房屋援助计划
包括“自选房屋补助券计划(Housing Choice Voucher)”、“特定项目租房援助(Project-Based Rental Assistance)”、以及部分住房补贴(subsidized housing)。
新规则中,公共负担主要针对的人群如下:
(1)从美国境外申请入境的持有移民或非移民签证的人。
(2)在美国境内申请身份调整 (针对的是那些通过家庭成员(或在有限情况下,当担保雇主是家族企业时)寻求永久居留权的当事人。
(3)在美国境内进行非移民身份延期申请。
公共负担不适用于以下人群:
- 获得《防止对妇女施暴法案》(VAWA)申请被认定为受侵害移民的个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
- T 类签证当事人或持有者(人口贩卖的幸存者)
- U 类签证当事人或持有者(特定犯罪的受害者)
- 政治避难者
- 特殊移民签证持有者(曾帮助美国的阿富汗或伊拉克国民)
- 获得特殊移民青少年身份(SIJS)的个人
- 经国土安全部特批的人士
- 正在美军服役的人及其配偶和孩子(包括领养的小孩)
对于所有外籍人士来说,领取哪些福利不算“公共负担”?
- Medicaid用于治疗紧急医疗状况;
- 根据医疗补助计划为“残疾人”提供的服务或福利;
- 根据州或地方法律,为适龄学童提供的校内服务或福利;
- 21岁以下外国人士获得的医疗福利;
- 妇女在怀孕期间和生产后60内天获得的医疗补助福利。
除了考虑外籍人士是否有领取指定福利来判定其是否有可能变成公共负担外,移民官或签证官还需综合考虑以下因素来进行最终的判定:
- 年龄
- 健康
- 家庭状况
- 资产
- 资源
- 财务状况
- 教育和技能
- 申请移民的类别
- 担保人的I-864表格
新的规则中还解释了移民局将如何在有限情况下行使酌处权,即对那些因为 “公共负担” 规则而被拒绝移民申请的人士提供缴纳公共负担保证金的机会。最终规则规定最低保证金金额为8100美元,实际数额取决于个人的情况。
下面张大钦律师为大家为本次的新规划重点:
哪些因素将会被移民官视为该申请人将随时成为公共负担?
- 申请人非全职学生,在被移民局允许工作的情况下并没有参加工作的意图;
- 自新规生效起,申请人在过去36个月中累积获取福利超过12个月;
- 申请人被诊断出患有可能需要大量医疗或住院治疗的疾病,该疾病会影响其未来工作的能力,并且其没有私人保险和可以提供证明支付医疗费用的资金来源;
- 申请人有成为公共负担而不被批准入境或被驱逐出境的记录;
哪些因素将在“公共负担”新规中对申请人有利?
- 申请人的家庭总收入,资产以及有力的担保人,家庭收入高于联邦贫困指南的250%;
- 申请人目前正在参与工作,家庭的收入高于联邦贫困线的250%;
- 申请人拥有私人保险,足够支付医疗账单;
- 自新规生效起,申请人从未领取过指定福利;
张大钦律师建议如果你正在美国境内,打算申请绿卡,那最好赶在今年10月15日之前完成提交程序,这样移民局仍会按照现有规定来审理你的申请;对于在10月15日之后寄出的申请,都将按照新规来审理。如果你还没有移民律师,请与我们联系。过去十几年间,张大钦律师事务所已经帮助无数家庭实现赴美安居乐业,我们承诺会竭尽所能,保证以最大的真诚和严谨的态度来帮助你在追寻美国梦的途中走好每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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