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文章主要是针对以B1/B2 身份进入美国, 之后在美国申请转换F1身份的规定。关于B1/B2 签证的延期, 可以参考我们张大钦律师事务所的另一篇博客文章 “关于B2签证在美停留期限以及申请延期”。
B1/B2 身份进入美国之后, 需要等待90日后才能申请变更身份, 递交I-539申请表。如果一个外国人在入境后的90天內提出移民申请或转换身份申请,则移民局将假设该外国人在入境时存在长期逗留美国境内的欺诈性意图;90天后提出转换身份的申请, 移民局一般不会认为有欺诈嫌疑。
此外,移民局可以在课程开始日期前30天批准将状态请求更改为F-1学生。这个所谓的 “30天规则”源于8CFR§214.2(f)(5)(i),其中规定“[a] n F-1学生可以在最多30天之前被录取表格I-20上列出的报告日期或计划开始日期。“根据这一法律框架,适当提交了向F-1变更身份的申请,并且如果申请人在申请之日持有有效的非移民身份,并且当前状态结束与请求之间的差距,则可以批准申请。
移民局在2017年4月5日针对B1/B2 变更F1/M1身份的申请发布了公告, 强调了I-20的开课日和有效的I-94之间的间隔不能超过30日, 即是对上述条文的阐述。由于移民局审理缓慢, 很多时候,原先要求的开学时间已过,移民局还没有批准案子。 在这种情况下, 学校可能会在SEVIS系统里面更新I-20的开学时间,如果这个新的开学时间离最初的B2 身份失效时间(I-94 expiration date)超过30日, 这时候, 申请人应该提交一个I-539申请延长B2身份(延長I-94的有效日)来,来衔接I-20的开课日和I-94间的空窗期。在递交了I-539申请后, 纵使I-94失效, 也可以留在美国等待审查结果, 这一个时间称为Authorized Stay, 但是由于F1/M1有关I-20的30日规定, 所以必须要做身份延期来符合这一规定。在2017年4月5日的公告后, 移民局发出了大量的补件通知, 也导致许多不了解此一规定的申请被拒。
移民局在2018年2月6日针对2017年4月5日的公告做了修正, 原先是针对B1/B2 改F1学生身份需要维持有效身份, 扩大到了所有非移民签证改F1学生身份者, 都须要遵守这个I-20 的30日规定。
在移民局审理期间, 申请人依照I-20上的开课日期到学校上课, 学校依照规定, 在I-20开课日后的60天内, 必须要把I-20延到下个开课日, 而申请人必须要维持有效的非移民身份直到最新开课日的30天内。(请参考张大钦律师事务所的的另一篇文章: B1 / B2转换F1 / M1期间需要维持身分的合法性)
依照移民局的审理进度, 2019年1月时变更F1身份的审理时间是8.5-10.5个月, 2月的审理进度推进到5-7个月, 但是由于每一次的B1/B2延期申请只能要求6个月的延期, 所以在F1核准前, 申请人就可能需要递交一个以上(或多个)的非移民签证延期来维持其他的非移民身份。
移民局在2019年2月11日针对I-539申请发布公告, 即将在3月11日做出重大变更, 包括了: 更新I-539申请表格; 所有的I-539的申请中, 若有附属申请人(例如F1申请中包含了F2申请人), 附属申请人应该另填一个I-539A 新表; 所有的申请人/附属申请人都需要缴交打指纹费用。是的, 新的规定要求申请人要打指纹了。移民局不但增加了表格, 也增加了费用。
从2017年至今(2019)看来, 移民局每年针对I-539 在美转换非移民身分或延长非移民身份的申请修改规定, 可是越来越多。如果需要递交B1/B2的延期, 根据移民局的规定所需要准备的材料非常繁琐, 张大钦律师事务所在此提醒有意向转换身份的读者及早和专业的移民律师咨询,做好时间安排,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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